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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17-05-05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各本科高校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建立国家、省、高校三级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各高校在组织实施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基础上,从校级计划项目中公开遴选优秀项目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根据工作开展和经费支持情况,遴选确定省级项目,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

二、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创新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请各本科高校认真做好组织遴选工作,统筹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逐步覆盖本校的各个学科门类。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各高校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经费,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鼓励高校和企业等联合设立创新创业基金,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资金委托开展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高校可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7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s8468/201701/t20170113_294778.html),具体项目指南教育部另行发布。

为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各高校应统筹事业收入和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对推荐申报的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2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创新训练一般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1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四、项目报送

为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国家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各本科高校于5月16日前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网址http://dcjh.ha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在平台“学校登录”栏选择对应学校进行申报,各校初始密码为本校5位国标代码(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各校须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填写学校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分配学生项目账号,并加入工作QQ群208509593。项目账号命名规则为“2017+学校代码+3位数序号”,如郑州大学第一个项目编码为“201710459001”。项目负责人可据此账号进行网上填报。

五、项目分配

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每校限报80项,博士授权高校每校限报50项,硕士授权高校每校限报30项,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每校限报10项。请已经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校同时上报本年度校级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项目数量、实施方式、资助额度等),尚未实施项目的本科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要求,制定学校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厅审核备案。

人:张俊丽  赵万勇

联系电话:0371-69691855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 D825房间

电子邮箱:hngaojiao@126.com。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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