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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14个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

2014-11-12

我省设立14个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

 

近日,根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章程,经报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秘书处同意,通过各高校自主申报和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实地考察,省教育厅决定设置郑州大学等14所高校为河南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承办高校。
  河南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设置及具体承办高校为:郑州高新区分市场:郑州大学;郑州龙湖分市场:中原工学院;豫东分市场(开封、商丘、周口):河南大学;豫西分市场(洛阳、三门峡):河南科技大学;豫南分市场(信阳、驻马店):信阳师范学院;豫北分市场(安阳、鹤壁、濮阳):安阳师范学院;豫中(城建类)分市场(平顶山、许昌、漯河):河南城建学院;焦作分市场(焦作、济源):河南理工大学;南阳分市场:南阳师范学院;师范类分市场:河南师范大学;农林畜牧类分市场:河南农业大学;财经政法类分市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水利电力类分市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医学卫生类分市场:新乡医学院。
  省教育厅要求,各分市场承办高校作为法律主体单位,要积极配合省毕业生就业市场整体活动,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水平,更加充分地发挥毕业生就业市场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的示范性作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政策、宣传、技术、资金等方面对分市场予以指导支持,并适时进行调研考评。
  据了解,各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搭建毕业生就业双选平台,每年组织区域(行业)内高校,举办不少于2次现场双选会和不少于1次网上双选会;二是搭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研讨平台,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的区域(行业)内就业创业工作研讨会;三是收集区域(行业)内高校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及各专业就业情况季度数据,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调研分析工作;四是推动区域(行业)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就业网络服务及移动互联信息平台建设水平;五是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及学生培训,每年组织区域(行业)内高校举办不少于2次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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