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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签订网络行为规范承诺书
2018-10-19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依法管网办网的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9月20下午,我校党委在行政楼501会议室组织了所有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签订了网络行为规范承诺书,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本次签订仪式。

会上,全体人员现场签署承诺书并做出以下庄重承诺: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二是不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有其他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问题的文章、言论、音频等信息内容。三是不参与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四是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向所在党组织报告。五是不私自发布内部文件、资料和其他未经公开的各类事项信息,不发布应通过正常合法渠道向组织反映的相关信息,不发布危害公共利益和侵犯他人利益的信息,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不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六是做到“六个主动”:主动为网信部门提供舆情支持;主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账号;主动引导网络舆论;主动传播正能量;主动实行实名制;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制。

会后,全体参会党员干部表示会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规范个人网络行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张修   图/朱加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