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第四届教学优秀大奖赛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13 16:37:00

关于举办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第四届教学优秀大奖赛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彰显教学主旋律,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和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展现教师刻苦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的良好风范,增强相互学习、交流,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与业务水平,促进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学校拟定于 2015年10-11月举办第四届教师教学优秀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教师教学优秀奖活动,既是对教师教学水平的一次全方位检阅与展示,也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提供了交流平台,教师之间相互切磋、相互学习。

1、有利于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和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教学、关心教学和支持教学的良好风尚。

2、有利于发现和树立教学“标杆”,使大家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希望广大教师在这次教学优秀大奖赛活动中充分展示教学风采,赛出水平,赛出精神风貌。

二、活动组织

第四届教师教学优秀大奖赛活动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促办和教务处统一组织。

三、活动进程

教学优秀大奖赛活动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分院(部)组织,于2015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第10-14周)进行。各分院(部)结合本分院(部)实际情况进行初赛选拔,按照附件1名额、附件2细则进行推选,于2015年11月13日之前,将决赛名单上报教促办。

2、“决赛”由教促办和教务处共同组织,拟定于 2015 年 11月20日进行,每位教师作课20分钟(±1分钟)。学校成立教学优秀大奖赛活动决赛评议组。

决赛阶段的讲授进行全程录像。

四、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1、评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客观评分。

2评委给分按照附件2:《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第四届教学优秀大奖赛评分细则》执行

3评委记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得分时,去掉两个最高分,去掉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奖励

通过决赛将产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决赛获奖教师将颁发“获奖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

                                            教促办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