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30 03:25  当前浏览量为:   【字体:



 一、北关区彰北街道办事处程寸营村党支部书记杜增保违规长期占用企业车辆问题

2011年9月至2019年6月,杜增保利用职务便利,一直占用某纺织工业园购置的大众牌帕萨特轿车一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1月,杜增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林州市公安局一级警长王智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9年8月至案发期间,王智民在林州市公安局机关办公楼配备一处17.8㎡办公用房的情况下,又在其分管的建筑业犯罪侦查大队超标准使用面积为33.54㎡的办公用房一处。2020年6月,王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滑县上官镇吴村党支部书记巫文选、村委会主任巫朝轻、村委会会计巫守卫违规报销问题

2017年至2019年间,巫文选与巫朝轻、巫守卫等三人合伙,通过使用巫文选、巫守卫的个人电话通讯费凭证,三次违规报销共4502.98元,用于村内其他支出。2020年8月,巫文选、巫朝轻、巫守卫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长期占用企业车辆,有的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有的违规报销发票,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在惩腐反贪的高压态势下,仍缺乏敬畏、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这既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也警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任重道远。中秋、国庆临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被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小节做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安阳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