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学员的通知

各教学管理单位:

根据《安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评选优秀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就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学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学员。

二、评选程序

1、各单位通知、广泛宣传动员;

2、学员对照评优条件、填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自我申报,或教学管理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员申报,4月1日—4月10日完成;

3、教学管理单位审核、盖章,4月12日前报送我院;

4、我院统一汇总、复核、公示,报学校审核、批准。

三、评选名额

推荐报送人选不超过本单位各级学员总数的10%。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学员负责的态度,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实施到位;

2、要按时报送相关表格、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3、要以评优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学习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