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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7-09-27 05:15  点击量:
  •           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

    2.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

    (二)研究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者将不予立项。

    2.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4.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严把质量关,规范申报材料,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要做好教师立项的前期指导工作,关注当前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取向

    三、经费支持

    1.对省财政直供经费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给予课题研究专项经费资助,经审查批准立项的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高校按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指导性立项项目由课题项目组自筹经费。

    2.于现有财政体制和财政供给渠道,非省财政直供高等学校,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并加大对教师教育改革课题经费的投入,对于评审立项的各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或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解决。

    四、项目管理

    1.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结项工作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师〔2013〕840号实施。

    2.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对于优秀的研究成果将论证后予以推广应用。

    、申报方法及时间

    本次全部申报材料均使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系统网址为http://jsjy.haedu.gov.cn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1010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高校教师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申请书》模板需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一并在系统内提交。

    2.各高校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并按照分配限额(见附件1)择优向教育厅推荐。我校的限额为: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项。

    联 系 人:陈韶

    联系电话:0372-22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