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2802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掌握城乡规划原理、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住区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健全人格、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能够适应未来职业和社会发展,能在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及其相关的开发与管理、研究与教育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乡规划的原理、程序、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城乡规划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进行城乡规划实践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综合分析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城乡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1.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7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
2.学生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