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下载

常用下载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

2017-03-23 04:11  点击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等学校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深化和升华的重要过程,是对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

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教〔2005〕1号)要求:“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贴近实际,严格管理,确保质量”;“高校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为了积极推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院(部)和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院(部)和专业教研室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管理、检查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教务处的职责

1、统一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

2、协调学校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3、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中期检查、论文(设计)质量抽测、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审批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二)各院(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根据专业特点,制定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论文指导工作计划。

2、成立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做好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做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3、成立院(部)答辩委员会和教研室答辩小组。

4、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论文质量评价工作,并及时报教务处。

5、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1、负责教研室相关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和毕业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制定或修订本教研室相关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大纲》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供学生参考。

3、确定指导教师,组织安排好选题、开题、中期指导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4、发放《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审阅表》,以开题报告审阅表的形式向学生下达工作任务。

5、定期组织教师汇报、讨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掌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6、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自评工作。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一)确认指导教师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导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在工厂或校外单位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除学校导师外,还可聘请所在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协助指导。

2、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负责。

3每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人数原则上理科7至10名,文科不超过18名

4、指导教师既要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等方式对学生作实质性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贯穿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坚持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充分利用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有利条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优良品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

2、提前做好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规划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时间安排。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守纪状况做出详细记录,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依据。

3、根据应完成的文献检索、研究背景、设计的技术线路、实验研究分析、试验数据的数理统计等,对学生撰写论文或编写设计说明书进行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

4、定期检查学生的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指导学生解决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与关键问题。在指导学生过程中,既要加强引导,又要严把质量关,锻炼学生独立思考与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5、坚持教学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根据不同学生在知识与能力上的差异,提出不同要求,使获得较全面的训练。

6、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应认真评阅和审查,利用技术手段对学生的论文(设计)进行查重审核,参照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初步确定学生的成绩。

指导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须在学生毕业实习前确定。选题应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在本专业内选题,能够体现所学专业特点,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鼓励学生根据实际社会需求选择具有实际意义的应用型课题,做到50%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控制综述性论文的选题,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与创新精神;

(2)选题要能够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同时也能使部分学生对某些专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3)提倡选择结合社会及生产实际的课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坚持“真题真做”;

(4)选题的工作量和难度适当,选题不宜过大,内容要有一定的探索性。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既要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又能使少数优秀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2、选题有三种形式:

(1)指导教师公布课题,学生选题

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或研究课题,结合专业特点拟定论文(设计)课题,经院(部)论文指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公布,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公布的课题进行选题。

(2)学生自选课题,指导教师认可

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特点,通过认真学习,大量研读专业论著,结合在实习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行拟定论文(设计)课题,并将自行拟定的论文(设计)课题提交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在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3)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

如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知识及其他专长进行交叉学科研究,并以此为依据完成论文(设计),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研读相应的专业论著,开展社会调查或其他形式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充分论证后,结合指导教师意见确定论文(设计)课题。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原则是“一人一题”。指导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任务明确,要求具体,难度适当。

4、选题结果由院(部)论文工作小组认定,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必须改变题目时,需经院(部)论文工作小组批准。

(四)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科学性、创造性。

2、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对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缺席达三分之一,或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论文的撰写要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论文所使用的数据要标明来源,引用期刊,或者学术专著的要以注释的形式标明出处。如果自行统计数据,要在论文附录中有数据统计方法的说明。

4、论文要求独立完成,不得大量使用他人理论研究成果。在完成论文撰写后,学生应使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网等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凡超过该限制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各院(部)申报的优秀毕业论文,重复率不得高于20%。

5、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不少于6000个汉字的毕业论文(设计)。英语专业用英语撰写,相当于6000个汉字的英语实词。在撰写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论文质量,文字错误率不超过0.1%。

6、答辩结束后,各院(部)要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教务处资料室存档。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妥善保存三年以上。

(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领导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面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主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质量、日常工作态度、答辩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定。

(1)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领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主要任务是审批院(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指导各院(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审批、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2)院(部)成立5~7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由院(部)负责人担任,负责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3)教研室成立专业答辩小组,由3~5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教研室的毕业答辩工作。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设秘书1人。组长的任务是组织并完成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及整理材料。

2、毕业论文(设计)遵循教考分离原则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填写《答辩预审表》,就论文(设计)完成的质量、科学性、真实性等写出评阅意见,给出评定等级以及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2)教研室根据本教研室相关专业特点,具体拟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包括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等项;注意项目权重的合理性,并保证在成绩评定时可以体现指导教师与其他考核教师的不同考核意见。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

(1)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审阅表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将审阅后的毕业论文(设计)交答辩小组。

(2)答辩小组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并递交院(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批。

(3)毕业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小组组长组织。答辩过程由学生自述、答辩小组提问、学生答辩、宣读指导教师评语等组成,答辩时间一般为每生10分钟左右。

(4)答辩小组依据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分标准》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五级分制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成绩评定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率不超过10%,优良率不超过60%。答辩小组还要对每个学生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语,内容包括: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思想品质、尊师守纪等方面的表现;②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和内容是否符合开题报告审阅表要求,论文(设计)的特点和优缺点,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独立工作能力、创造性等;③评语应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相一致。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70%)和答辩成绩(30%)两部分组成。

(6)答辩小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相关材料上报院(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院(部)答辩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7)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学生按照《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六)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保存

1.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学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部)须按归档工作的要求,努力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开题报告、答辩预审表、答辩记录表和成绩评定表、质量分析和总结等。各院(部)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将上述资料收齐并由院(部)保存至少3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保存时间应延长至4年以上。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应做到一人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参考样式按学校统一规定,档案袋按学号顺序存放。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处理

1.毕业论文(设计)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应注重发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的经济效益,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成果转让和提供有偿服务。

2.学校每年在毕业生中开展一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比工作。

(八)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教师的工作量按学校规定执行。

(九)本条例(修订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条例(修订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