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第三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量: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我市自然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激励、引导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投身科技事业,根据《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决定联合开展安阳市第三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这次参评的论文应为2022年以来在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收入有关学术会议论文集的优秀学术论文服务产业经济、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所报论文一般应是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中的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在本市范围内工作的科技人员,作者一般不超过三人,第一作者最多参评三篇

3.参加评选的论文应具有理论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文必须论点明确、逻辑严谨、论据可靠、论证科学、论述清楚、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4.论文应具有摘要和主题词。

二、评选标准

评选出的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5%、20%、25%。

一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重大创新,对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二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较大的创新,对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所创新,对技术进步或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技术上具有我市先进水平的论文。

三、评选办法、程序、要求

1.每篇参评论文印一式二份(含封面、目录、内容),并填写《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和《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上报。各单位用WORD格式将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同时上报,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必须采用A4纸。

2.参评论文应交验发表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证件,供评审时参考。

3.优秀学术论文由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联合颁发证书,作为技术考核和技术职务评聘、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联合组成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的领导工作。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广大科技人员,符合条件的论文要按要求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56日。

 

                                                                                       科研处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docx

附件2 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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