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依照安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安阳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职改办〔2018〕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18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8年河南省职称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对《安阳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安院字〔2017〕120号)进行修订,现印制下发,请遵照执行。
安阳学院
2018年10月15日
校属各单位:
依照安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安阳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职改办〔2018〕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18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8年河南省职称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对《安阳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安院字〔2017〕120号)进行修订,现印制下发,请遵照执行。
安阳学院
2018年10月15日
上一条:安阳学院关于我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材料报送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