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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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体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5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人事处

关于统计2017-2018学年第学期全体教职基本信息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校教职工现状,完善教职工档案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统计和完善更新教职工信息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第学期全体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要求

(一)统计要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为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决策参考等价值,统计信息必须经过本人填写核对,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悬空估填上报。

(二)表格需填写全面、完整,不得留空。

(三)统计范围:全体专兼职教师,各机关行政处室人员(包括保卫人员),学工系统人员,工勤人员(包括后勤,膳食服务中心人员

(四)各单位人员信息排列顺序:

1、各分院/教学部:(副)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按照职称及入职先后顺序)→兼职教师;

2、各机关行政单位:按照职务级别由高到低顺序;

3、学工辅导员:思政辅导员按照航空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财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中等专业学院顺序,公寓辅导员及生活老师按照公寓楼号顺序。(由学生处负责统计)

(五)请各单位负责统计人员务必填写准确无误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及时完成上报工作

(六)要做好年度间衔接,相同年度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去年统计有误,今年可以更正)。

(七)此项统计工作由我处翟祥宇老师负责,各单位须指派工作认真且熟悉业务的同志具体承担此项工作。

请校属各单位及时启动此项工作,以确保将统计信息表按时上交人事处,顺利完成本学期此项工作。

二、指定联络员

为便于更好的完成本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并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担任本部门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1),具体负责信息统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部门于2018年316日9:00前将《联络员登记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

(二)各部门2018年3月21日17之前,将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QQ:963364483

联系人:翟祥宇

联系电话:0372-2171066

附件1:《安阳学院基本信息统计表》联络员登记表

    2:《安阳学院基本信息统计表》

   

                                      安阳学院人事处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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