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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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8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关于开展

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原阳校区: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建设、改革和研究。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按照《安阳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对象

在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安排

(一)教师申报及所在教学单位推荐(3月15日—3月25日)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如实填写《申报简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教师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采取实地听课、随堂评价等方式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选拔推荐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20%的候选人(名额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

3.各教学单位于3月25日下午16点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的《推荐报告》(附件1)、《申报审批表》(附件2)、《申报简表》(附件3)、《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符合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参评学年所讲授课程的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等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和公示材料,报送至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二)学校资格审查(3月26日—4月1日)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且无异议后,确定初评候选人。

(三)学校初评(4月2日—4月15日)

1.学校对初评候选人的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及学生到课率等进行评议,并采取随堂听课及学生随堂评教的方式对初评候选人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的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2.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委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通过随堂听课及学生随堂评教,对初评候选人进行评价考核,根据每位初评候选人得分高低选出不超出评选名额80%的终评候选人。

(四)学校终评(4月16日—4月25日)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所有终评候选人进行观摩教学(观摩教学的评分标准另行制定),根据每位终评候选人的初评结果、观摩教学效果,按 6:4 的权重计算出总分,并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选出25名获奖候选人。

(五)学校审批及公示(4月25日—4月30日)

经学校会议研究、审批后,由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次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六)表彰

学校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通知事项做好相关工作。

2.各教学单位应整理好本单位审核推荐环节中的全过程材料,对审核情况、推荐结果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再将推荐材料报至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3.上学年已获得过校长教学质量奖相关奖项的教师,本学年不再重复参评。

4.首次参评教师的科研成果、荣誉和其他相关成绩须是近三学年内取得的;非首次参评教师的科研成果、荣誉和其他相关成绩须是近两学年内取得的;所有申报材料的取得时间截至评选当学年末(2021年6月30日之前)。

5.原阳校区正常参评,由原阳校区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评选相关工作。

6.各类材料报送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人: 曹文龙 吴晨玮 李亚如

联系电话:0372-2171068(安阳) 0373-6332066(原阳)

邮    箱:ayxyrsc315@163.com(安阳)

yyxqrsc@163.com   (原阳)  

 

附件:1.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推荐报告

2.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审批表

3.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简表

4.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安阳学院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推荐报告.docx

附件2-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3-申报简表.doc

附件4-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

上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审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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