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安阳学院关于开展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竞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19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

关于开展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竞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学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各项事业发展,经集团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公开竞聘选拔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共1个

资产管理处负责人1名

二、待遇

资产管理处为我校正处级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竞聘成功后先享受正科级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上进,热爱学习,追求进步

2、熟悉高等教育及本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有胜任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强的大局观念

3、认同学校,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资格

1、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校工作年及以上

三、程序办法

(一)自荐申报

按公布的岗位及竞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自荐申报,并填写《安阳学院岗位竞聘个人自荐表》92011:00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照竞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有效人数。

(三)公开竞聘

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形成拟任人选。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0日下午2:30-4:30;

面试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0:30-12:00

(四)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五)聘任

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职工树立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加本次竞聘工作。

(二)竞聘工作未完成前,原单位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

(三)推荐单位要坚持“凡提四必”原则,对竞聘人员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凡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安阳学院岗位竞聘个人自荐表》。

)学校加强对竞聘工作的全面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不正之风。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不允许任何人拉帮结伙,弄虚作假。对竞聘中的违纪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特别说明

经考核不合格者、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以及出现应予以解聘的其它情况者,可以提前解聘。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学校各单位大力宣传、认真组织,促使学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安阳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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