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2    阅读次数 :

校属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爱岗敬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育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教职员工。

二、评选办法

按照《安阳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三、评选对象

“优秀教师”从学校专任教师(含实验员)中选出;“优秀教育工作者”从学校行政人员中选出;“优秀辅导员”从学校思政辅导员中选出;“优秀勤务工作者”从学校工勤系列人员中选出

四、推荐名额

参照2022-2023学年各类别教职员工人数,推荐12%的优秀教师、10%的优秀辅导员、6%的优秀勤务工作者和不超过25%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名额分配按照《安阳学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附件3)

五、评选安排

(一)评选推荐

由各学院(部)、各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和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人员评选推荐工作。

各单位需在32515点前将《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1)、《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填写完整,纸质版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

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项会议,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查评议,推选出获奖人员。

(三)公示

学校将获奖人员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四)表彰

学校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品。

、工作要求

1.评选先进个人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2.评选推荐工作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召开民主评选会。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勤务工作者应向教学、管理、服务的一线人员倾斜。  

、其他

1.考虑工作实际,原阳校区先进教职员工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原阳校区人事处牵头负责,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如逾期未报,视作放弃,推荐名额作废。

3.若学校评审委员会未通过候选人,不得另报他人。

    4.评选推荐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专项会议研究后确定。

 

人:李笑一(安阳) 张圆圆(原阳)

联系电话:0372-2171066   0373-6332066

   箱:ayxyrsc315@163.com(安阳)

              yyxqrsc@163.com(原阳)

附件:

1.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2.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3.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

 

 安阳学院

                                       2024312

附件1.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docx

附件2.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3-安阳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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