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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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06    阅读次数 :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河南省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河南省境内高等院校在职或已聘任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发布。申请人可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要求,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了解相关情况(网站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除外)。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省教育厅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考务管理及后续认定工作由各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省拟定时间段为:7月1日—7月20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全省共在各省辖市及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分设26个考区。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充分预测实际工作中将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尽可能全面的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展好所辖认定机构“网上申报”专项业务培训,确保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当地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充分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安排,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

      2.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1

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5831868

0371-69691690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8868033/65502655

0371-68985331


开封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8-3886581

0378-3886589


洛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9-63258543

0379-63201225


平顶山市教育局

组干科

0375-2629905/2978031

0375-2629909


安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2-5116810

0372-5116822


鹤壁市教育局

师训科

0392-3300806

0392-3300806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

0373-3519000

0373-3519000


焦作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1-2992831

0391-2992966


濮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3-8991672

0393-8991731


许昌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4-2789822

0374-2789823

 

漯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5-5997878

0395-5997876


三门峡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8-2816613

0398-2816620


南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7-63136477

0377-63136477


商丘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0-3220920

0370-3220920


信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6-6369871

0376-6224003


周口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4-8319009

0394-8319008


驻马店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6-2915978

0396-3651928


济源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1-6614810

0391-6614810


滑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2-8668015

0372-8668018


新蔡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96-5990662

0396-5990656

 

兰考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8-6985488

0378-6993176

 

邓州市教体局

人事股

0377-62168623

0377-62168682

 

固始县教体局

人事科

0376-4605116

0376-4605227


汝州市教体局

人事科

0375-6035306

0375-6862383


永城市教体局

人事科

0370-5118711

0370-5118649

 

鹿邑县教体局

行政审批股

0394-7221017

0394-7223172

 

  注:未列入本表的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不设立考区,其辖区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仍由所属省辖市负责组织。


附件2

 

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五本教材为2012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幼儿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