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概况
师资概况

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22    阅读次数 :

 

豫教资办〔2012〕6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

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1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3号)要求,结合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先期开展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免教育理论考试及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材料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

1、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3、具有教师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请各高校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否则,将影响全省后续工作。

 2、材料受理地点: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五路丁字交叉路口西北,原河南机电学校综合楼108室

、报送材料种类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

(一)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内容包括:学校工作组织安排情况,申请人员总数、专业、学历和职称构成情况等)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花名册及Excel格式电子数据(U盘拷贝,格式见附件2)。

(二)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需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者不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0月22日至28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郑州市区以内的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的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暂存提交两种功能选择。暂存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选择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三种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并送交本人所在高校,再由学校统一报送。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2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五、相关注意事项

1、学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2、非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附件1.河南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材料受理时间表

2.河南省201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样式)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材料要求

                            

 

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3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适用于免试人员)

 

一、申请者个人的材料应明确清晰

1、原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专任教师身份证明、相关档案材料(如申请人毕业证书无法明确判别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毕业生学籍表)等。

2、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有涂改痕迹的;

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街道办事处。

《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并与网上填报信息及电子数据一致,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及各类复印件。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认定结束后留存省教育厅备案。

二、单位统一提的交材料应规范有序

1、个人材料分别装袋,按照花名册顺序排放。

2、材料整理不规范的,不予接收。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安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