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表作为教职工试用期间的鉴定意见,填写完整后存入其个人业务档案。
2. 该表由教职工本人于工作满2个月当天进行认真填写,试用单位给出鉴定意见。
3. 该表填写试用时间时,期间有请假的自行顺延并在个人总结中体现出请假次数、请假天数、事由。
例:2000年1月1日张三入职,实习期间请假2次,请假共1天,事假。转正日期为3月2日。
4. 指导老师根据具体岗位进行填写。专任教师为教研室主任;分院行政人员为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辅导员为党总支副书记;行政人员为部门相关同事。
5.个人总结字数不少于600字;鉴定意见需详细体现该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人际关系、教课能力及水平等相关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