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2-10-17 06:11  当前浏览量为:   【字体:


       

      如何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一、实施机关河南省外国专家局

         二、申办条件:

         教科文卫类的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三、申办所需材料: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二)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三)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五)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由聘请单位向湖南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三)办理期限

         实施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 、申请材料不真实;

      2 、申请人不符合外国专家条件;

      3 、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