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
2017年清明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二、3月31日(周五)执行4月3日(周一)的教学安排,4月1日(周六)执行3月31日(周五)的教学安排。
三、各部门按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及假期期间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