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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22:13:55

通知公告

  • 关于中等专业学院2016级邢栋、梁鑫瑜两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  来源:     时间:2018-04-15     浏览:
  • 为维护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经核实,本学期开学至今,我院2016级邢栋、梁鑫瑜两名学生无法联系本人或本人无法回校办理退学手续。根据《安阳学院中等专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经2018年4月1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邢栋、梁鑫瑜两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邢  栋,男,汉族,中专汽修1602班学生,学号:168832310;

    梁鑫瑜,男,汉族,中专机电1602班学生,学号:168832099。

    公示时间从2018416日至2018420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无论以上两名学生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

    由于联系不到学生本人,本公示视为安阳学院中等专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如有疑问,请联系:0372-2171086

    特此公示!

    安阳学院中等专业学院

    二0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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