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阳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今天是:
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22:13:55

通知公告

  • 职业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18-11-28     浏览:
  •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比例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3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元/人。评选名额由职业教育学院统一分配。

      二、评审条件、程序与原则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件、程序严格按照《安阳学院中等专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3、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留存班级和公示的电子版照片。

      4、为保证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时报送各项材料。以年级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A7-205。

      三、具体工作要求

      1、要组织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安阳学院中等专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阳学院中等专业学院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辅导员要及时完成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2017-2018学年度每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在此基础上开展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2、要高度重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统筹平衡。必须在限额指标内等额评审,不得增减名额,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若在评定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严格按评审结果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一经批复备案,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奖励范围。

      四、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1份;

      2、公示电子版照片;

      3、以上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8年12月5日。

      各辅导员务必严格按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职业教育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联系。

      联人:管老师  

      联系电话:0372-2171077   监督电话:0372-2017099


    职业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28日




  • 上一篇:职业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 下一篇:安阳学院职业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拟定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