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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22:13:55
  • 职业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21-11-03     浏览:
  •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豫教财﹝2019﹞150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年级要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和改进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评审材料填报,严格按照《办法》要求高质量做好今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二、名额分配

        2021年安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3名,经安阳学院职业教育学院中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各年级在籍在校人数将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年级。

    三、评审对象

    具有安阳学院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纳入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名单,且在2020-2021学年表现特别优秀学生,已毕业学生不可以申请。

    四、评审条件

    在2020-2021学年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具体条件为:

    1、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辅导员须对申请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后留存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评审程序

    符合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9月27日前按规定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学校严格按照评审程序与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学校审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填报要求

    1、对于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经过审查后用A4纸复印,复印件附在个人申请审批表后一并上报。

    2、统一使用《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规范填写:(1)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代替签名;(2)“年级(专业)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3)“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奖项名称和日期按照证书的内容填写,各奖项按照获奖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A4幅面纵向打印)和电子版(PDF格式)各一式一份。

    纸质版审批表均不需要统一装订、不需要统一编号,上报的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表现特别突出”学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要附在个人申请审批表后一并上报。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所附材料均要求为A4幅面。

    PDF电子版要求如下:1、要确保纸质版与PDF版两者严格一致; 2、PDF必须清晰可辨,不能存在文字图像变形或模糊的现象;3、PDF采用1名学生1个电子版文件的方式上报。

    2、9月24日召开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3、9月30日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4、9月30日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形成评审报告。

    5、10月15日上报评审材料。评审报告经评审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安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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