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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暂住证办理程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4-06-04 阅读:次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居民暂住证办理程序

      流动人口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3张1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到学院保卫处办理暂住人员登记,由保卫处统一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必须为1人1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年度内有效。暂住期满继续暂住的,应在期满前1个月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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