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单位各处室:
按照集团董事会的精神和后勤集团的资产管理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校的思想,即日起对学校资产管理做如下规定:
1、领用物品时部门主管必须认真审核物品内容后在出库单上签字,领用人凭出库单到保管室领取物品。
2、领用物品时必须以旧换新,送回旧物品(必须是学校采购的品牌)凭出库单交换领取,新进教职员工第一次领用时凭人事处介绍信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出库单即可。(特殊情况及特殊物品除外)
3、各单位各处室的资产由本部门选一人专门负责,详细统计资产并报至后勤处资产管理科,未统计在内的物品需交回学校。资产管理科根据统计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损坏、丢失现象由损坏、丢失者照价赔偿;未能找到物品损坏、丢失者由该部门负责人照价赔偿。
4、学生公寓和改造水房临时住宿的教职工严禁私自拆卸床体、桌柜,禁止挪用宿舍配置物品。有拆卸现象由床位使用人负责安装到位,未能安装需付安装费100元/套。公共床位拆卸由宿舍在住人员集体负责;房间配置物品丢失和因私自拆除导致的物品丢失需找出责任人,按宿舍物品价目表照价赔偿并负责安装到位,未能找出责任人由该宿舍在住人员集体承担。
后勤处资产管理科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