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路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本着方便师生,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 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路灯的管理:
1、路灯设施统一由后勤保卫处维修科进行管理;
2、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1)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
(2)依附路灯设施搭棚或堆放、悬挂物品,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
(3)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
(4) 在路灯设施附近开挖沟、坑等,有损设备安全行为 。
(5)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二、开启时间为:夏季每晚上19:30分至22:00分,冬季每晚18:00至21:30,有重大活动时按照领导指示开启。
三、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
1、路灯统一由后勤保卫处维修科指定专人进行维护。
2、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做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3、维护人员要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盏灯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4、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前提,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5、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用电参数等情况做到明白、具体,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遇有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对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要及时维修,排除隐患。
6、要每周巡查一次,杜绝乱接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缮 。
7、 寒、暑假按照惯例或领导安排,关停部分路灯。
四、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安阳学院后勤保卫处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