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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高新)区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 建设工程开(复)工和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2-21 浏览次数:


 

安阳市文峰区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文件

 

文控尘办〔2020〕8号

                                                        

 

 

文峰(高新)区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

建设工程开(复)工和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冠肺炎防控和各类建设工地开(复)工(以下简称开工)工作,根据安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4号)等系列文件要求,保障辖区建设工程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和验收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请相关部门和施工企业遵照执行。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开工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工程开工服务保障工作。住建、交通、发改、人社、商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村农业水利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开工和验收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建设工程开工和验收以及工程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文峰区政府副区长、区控尘办主任李渝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振修为召集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村农业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属地镇办镇长和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工作专班。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朱贵元担任。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为本次开工筹备、验收、管理的牵头部门。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要全程参与业务管理工作,各镇办要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同心协力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开工各项工作。

三、服务企业积极推进开工复工

各施工企业要主动担负起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的主体责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开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员工返岗工作组。主要负责员工返岗动员及外地返岗人员健康筛查、重点省份和重点城市外地工人隔离,收集登记返岗人员家乡防疫指挥部出具的证明等工作。二是物资保障工作组。主要负责防疫物资购置、储备、保障工作。三是现场消杀防疫工作组。主要负责现场病毒消杀工作。四是综合管理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疫情管控专项方案、返岗员工登记、出入工地人员体温测量登记、防疫物资发放登记、岗前防疫培训、防疫物品垃圾收集处置档案管理,现场防疫标语、横幅等宣传工作。

四、工作时限和要求

     2月19日前,各牵头部门、属地镇办、施工企业完成机构设立,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专班和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即刻投入工作。2月22日前,各牵头部门负责督导帮助企业完成员工返岗、防疫物品采购及消杀设备购置调试工作。2月24日前,完成验收工作。确保2月25日前施工企业实现开工目标。

五、主动作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各牵头部门、属地镇办要主动协调施工企业、疾控防疫

部门、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引导、督促、帮助施工企业,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办报告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和人员健康情况,按照疫情防控方案抓好疫情防控和施工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其自我防护,自我管理和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能力,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所有员工出具家乡县级以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外出务工证明信,全力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施工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六、规范验收流程、统一验收标准

各建设项目达到复工条件后,由建设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填写《复工申请表》、《施工人员疫情筛查表》、《施工现场疫情检查表》,经辖区社区、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委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开工联合验收小组现场验收,主要把握以下八项指标:一看组织机构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人员是否能够在岗在位开展工作;二看专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备可操作性;三看人员台账是否完善,登记是否详实;四看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满足一周需求;五看消杀设备数量,是否能够满足需求并正常运转;六看应急隔离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同时满足两个以上单间隔离;七看宿舍、厨房、办公、施工、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卫生是否达标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八看疫情宣传、岗前防疫培训是否规范到位。

七、工作措施和要求

1、各镇办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天上午10:00前给领导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服务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常开工建设。

2、充分发挥网格员、管理员、监督员作用,保证网格员全天在岗在位,管理员保证每天不少于两次工地巡查,监督员不少于一次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确保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3、领导专班办公室成立专项督导组对辖区所有施工地实行不间断的督导督查,重点督查三员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及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要报请区纪委予以追责处理。

文峰区联系人:肖砚         联系方式:13569018970

邮箱地址:wfqycb@163.com

高新区联系人:陈敬寅       联系方式:18567777817

邮箱地址:jsj2997521@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开(复)工申请表》

2、《施工人员疫情筛查表》

3、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检查表

          4、防疫物品和消杀设备数量配备要求

  5、疫情防控期间施工企业管理规范要求

 

 

                                          2020年2月18日

 

 

文峰区建设工程开(复)工验收实施方案(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