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安阳学院关于第三届“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通知公告

日期:2024-05-15 09:32    

安阳学院

关于第三届“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民办教育发展的氛围,树立民办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鼓励教育创新,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定于8月底召开全省民办教育系统第40个教师节表彰大会暨第三届“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颁奖典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校属各单位

二、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

集体奖项: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

三、参评条件

(一)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

附设“模范教师”“专职辅导员”“优秀民办教育工作者”三个单项奖,参评条件分别如下:

1.模范教师

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在岗教师,教龄5年以上;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深受学生喜爱;工作尽心尽责,任劳任怨;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好评;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2.专职辅导员

担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方法与新途径,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特别关注学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困难;所带班级各方面表现突出,没有发生过校园伤害事故。

3.优秀民办教育工作者

积极投身民办教育事业的办学者、管理者;具有强烈的教育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办学规模大、质量高,在当地及周边具有一定影响;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模式新颖,引领行业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二)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

参评对象:学校管理团队或教研团队。

凡在民办教育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后勤改革、招生就业、教学改革、考评机制、课程研发、校园文化、家校共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初见成效的教育改革创新案例,均可参评。

四、申报办法

(一)推荐名额

1.“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人选须经过本部门评议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教职工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

2.“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不受名额限制。

3.荣获前两届“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的案例、“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的个人,本届不再推荐参评。

(二)材料报送

申报任一奖项,均需填写《申报表》,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请于5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文档。

六、联系方式

人:张凯(安阳校区)

联系电话:0372—2171801

电子邮箱:ayxyjsfzzx@163.com

   址:行政楼(409室)

 

人:刘文莉(原阳校区)

联系电话:0373—6332009

电子邮箱:ayxyyyxqjsfzzx@163.com

   址:图书馆707室

附件:1.“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申报表

2.“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申报表

                安阳学院         

2024年5月15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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