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日期:2024-05-15 09:32安阳学院
关于第三届“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民办教育发展的氛围,树立民办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鼓励教育创新,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定于8月底召开全省民办教育系统第40个教师节表彰大会暨第三届“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颁奖典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校属各单位
二、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
集体奖项: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
三、参评条件
(一)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
附设“模范教师”“专职辅导员”“优秀民办教育工作者”三个单项奖,参评条件分别如下:
1.模范教师
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在岗教师,教龄5年以上;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深受学生喜爱;工作尽心尽责,任劳任怨;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好评;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2.专职辅导员
担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方法与新途径,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特别关注学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困难;所带班级各方面表现突出,没有发生过校园伤害事故。
3.优秀民办教育工作者
积极投身民办教育事业的办学者、管理者;具有强烈的教育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办学规模大、质量高,在当地及周边具有一定影响;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模式新颖,引领行业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二)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
参评对象:学校管理团队或教研团队。
凡在民办教育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后勤改革、招生就业、教学改革、考评机制、课程研发、校园文化、家校共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初见成效的教育改革创新案例,均可参评。
四、申报办法
(一)推荐名额
1.“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人选须经过本部门评议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教职工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
2.“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不受名额限制。
3.荣获前两届“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的案例、“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的个人,本届不再推荐参评。
(二)材料报送
申报任一奖项,均需填写《申报表》,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请于5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文档。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凯(安阳校区)
联系电话:0372—2171801
电子邮箱:ayxyjsfzzx@163.com
地 址:行政楼(409室)
联 系 人:刘文莉(原阳校区)
联系电话:0373—6332009
电子邮箱:ayxyyyxqjsfzzx@163.com
地 址:图书馆707室
附件:1.“河南省民办教育园丁奖”申报表
2.“河南省民办教育创新奖”申报表
安阳学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