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次数:214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第9-11周。其中第9-10周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第11周为学校抽查阶段和各教学单位总结、整改阶段。

二、检查方式

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二级学院(部)自查由本单位自行制定方案;学校抽查主要包括材料抽查、二级学院(部)负责人介绍自查情况、问题反馈等。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管理常规检查包括日常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

1)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携带情况;

2)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3)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案、课件、课堂讲授相符;

4)课堂教学状态以及课表的执行、调停课情况;

(二)开展教研活动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和教研活动记录本的记载情况。

(三)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各学院要全面检查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指导教师、学生分组;学生论文选题;论文(设计)撰写等情况。

(四)开展实习专项检查。包括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情况,基地建设及利用情况。

(五)教学文件专项检查。2021-2022学年和2022-2023-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档案等。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自查

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各相关专业、教研室、实验室进行自查,教师填写附表1后交二级学院(部)留存。检查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针对以上各项检查内容认真撰写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各二级学院(部)自查报告(含附件2)须在5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交电子版、纸制版各一份。

(二)校级抽查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指导工作,将采取多种形式于5月8日-10日对各单位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安排,认真进行自查,仔细梳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坚持不懈地做好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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