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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试卷管理细则(暂行)(修订)
  发表日期:2012-03-09

试题、试卷管理细则(暂行)(修订)

人教字〔201037

 

为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根据《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试题、试卷管理细则。

一、试题管理

(一)命题教师在指定时间内将试题(考查课一套、考试课两套)送交教务处考务科,教务处负责试题的存档。

(二)命题教师不得在考前为学生押题、划定考试范围,擅自编写辅导教材或以其它方式漏题。

(三)系(部)负责制卷教务处考务科负责试题的调用、送印具体工作。

(四)各教学单位是考试组织单位,在考试前三天到考务科领取试卷,试卷取送、分封工作需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来完成。

(五)试题由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分阶段来保管,交接工作手续要齐全,各环节工作人员均负有保密、保管的责任。

二、试卷管理

(一)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领试卷,考试结束后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收回试卷,如实填写试卷封面和考场记录单等。填写后与试卷一并交考试组织单位。

(二)考试组织单位在接收监考教师交回试卷时必须清点数量,教学单位收回试卷的同时承担保密、保管的责任。

(三)阅卷教师在领取待阅试卷时必须清点数量,履行交接手续。试卷评阅完成后将学生考试成绩册、考场记录单、试卷分析表、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附在试卷中,由(中心、部)统一存档管理。考试试卷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3年后。

(四)补、缓考试卷归档至原期末考试试卷后,统一存放至考试组织单位。

(五)试卷封存后不能随意查阅,查阅试卷须履行规定手续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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