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材费预收标准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安阳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教材费按学年实行预收,2023-2024学年教材费预收标准核算工作已经开始。请结合工作安排,按照不同类别、层次、年级、专业,分别测算当学年教材费预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原则

(一)选用优秀的教材,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

(二)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三)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凡是全校统开的通识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相同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四)教材选用原则上教材连续使用时间不少于3年。

二、核算程序

(一)结合近三年各门课程选用教材情况,按照不同年级、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设的课程名目进行教材费预估。

(二)各二级学院(部)结合公共课教材预收情况,组织教师填写各专业《教材费预收标准核算表》(附件2),《预收教材费用汇总表》(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学校教务处教材科。

(三)教务处汇总审核全校各专业教材预收情况,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核。

(四)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在6月择时召开会议,审议下学年预收教材费用标准,确定下学年教材费预收标准。

(五)教务处教材科于6月底前将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预收教材费用标准表》签报,经核准后,由财务处择时签报,获准后,与当年学费一同收缴。

三、核算的范围和要求

(一)本次教材费预收标准核算包括2023-2024学年两学期使用的所有教材的教材费用。

(二)为了保证教材费预收标准核算准确、避免学生在教材费用结算时补费,请正确填写每个专业对应课程的所有教材名称、出版社、单价。

(三)为减轻学生经济压力,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学习辅导用书一律不纳入校教材选用之列。

(四)各二级学院(部)应在2023年6月15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教材费预收标准核算表》和《预收教材费用汇总表》等2项材料报教务处。

 

联系人:宋雨龙

邮箱:ayxyjwc@163.com

 

附件:1.公共课教材费预收核算表

      2.教材费预收标准核算表

      3.预收教材费用汇总表

 

附件1-3.xlsx

 

 

安阳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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