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安阳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安院字〔2023〕191号)规定,决定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原则

充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学习解决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问题。

二、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形式分为:时间开放和内容开放。

三、组织实施

1.项目申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验室资源及设备使用情况,组织相关教师认真研究,列出实验室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

2.项目实施。各实验室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由各实验室负责征集、审核、汇总,经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审批后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申请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由各实验室统筹安排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3.开放实验结束后,认真填写开放实验记录等。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教师结合科研课题,跨专业、跨年级吸收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开放性实验和科研活动。

2.有关实验室应根据开放实验的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的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科学态度,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3.请各二级学院(部)于9月28日前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

下一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