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表要求
(一)重要指标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学校发展、招生、评估的重要依据。教育厅已明确提出,未按时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学校,不得申报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教学质量工程各教学建设项目。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要加强数据审核,按时准确上报数据。如因未按时上报、错报而影响学校的上报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根据文件要求,做如下分工:
1、实验室信息上报系统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数据由各二级学院将2023-2024学年即验收时间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之内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电子扫描版(合同、签证、发票、清单、验收单)(合同及清单需word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
2、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填写;
3、其中牵涉到经费项目的由财务处负责填写。
(三)统计代码
请各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的实验室数据信息进行填写。填表过程中的相关代码可通过《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http://systj.buct.edu.cn:81)进行查找。
涉及人员编号的请填写学校6位工号,实验室编号请按照学校实验室清单一览表填写,各二级学院填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应注意表间数据统一,如实验室名称和实验室编号应与学校实验室清单一览表保持一致。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其中人员表示专任,不允许重复负责多个实验室。
(四)数据范围
数据填报的时间范围为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教学实验项目均需填报。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负责实验室信息上报联系人的信息表纸质版(附件1)送至行政楼405东教务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下午下班前。
各单位将报表填写完整后,基表四、五、六由分院领导审核签字,于2024年9月6日前交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405东),电子版(请发送Execl版,请勿发送PDF或Word版)发送到邮箱。
对有关本次实验室信息上报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吉志强
联系方式:0372-2221712
邮箱:sys@ayxy.edu.cn
附件1:实验室信息上报联系人信息表.docx
附件2:基表1-7.pdf
基表六.xlsx
基表四.xls
基表五.xls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等7个基表。(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栏目下载。)
安阳学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