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注销石琨学籍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和《安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于石琨同学作退学处理,现对于石琨学生注销学籍事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安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372-2171566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联系邮箱:ayxyjjy@163.com

安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公示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层次

专业

1

2450010045

石琨

41052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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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