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的通知
类别:通知公告 2025-04-28 点击:
各教学管理单位、2023级、2024级学生:
根据《安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现就评选我校2024-2025学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级、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或单位的纪律处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按时完成各项学习要求和任务,本学年各科考核成绩均在80分(或良好)及以上,无缺考、补考现象;
2.积极参加学校或县级以上单位组织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3.能够学以致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学习期间:
(1)公开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的;
(2)调研报告获得县级及以上单位采纳的;
(3)申报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或受到表彰的;被县级及以上单位评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4)个人创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
(5)有其它突出贡献的。
三、申请材料
1.《安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2.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字数2000-3000字;
3.学习、工作期间所获奖项和证书的复印件、工作照片等。
四、评选程序
1.各单位通知学生,开展宣传动员;
2.学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我申报,或由教学管理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申请材料填写完毕后(需将电子版照片粘贴进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准确、完整,各科成绩真实有效),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邮箱;各教学管理单位组织申报的,经教学管理单位严格审核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按学生进行汇总,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4.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复核并进行公示,报学校审核、批准。
五、评选名额
推荐报送人选不超过本单位各级学生总数的10%。
六、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实施到位;
2.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3.要以评优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学习导向。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2-2171566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ayxyjjy@163.com
附件:安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申请表
安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