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把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关,自主组织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主管继续教育校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成员单位:相关二级学院(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对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在读本科生均可参加本考试(符合免考的学生除外)。

(二)报名方式

本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11月份,特殊情况另行安排,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考生通过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系统自主完成网上报名。

(三)考试形式

本考试可分为:笔试或机考。具体考试形式以通知为准;考试标准参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16年12月第二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13年版)。

(四)考试科目

英语或日语。

非英语专业考生参加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生参加日语考试。

四、考试命题

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命题专家参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要求建立试题库。

五、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束一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考试成绩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向考生发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疑可在成绩发布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有关咨询、复议或申诉等,开展审核、复查;负责做好试卷的保管。

六、考试纪律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制定的有关考试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考务管理、监考、巡考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纪作弊行为,全程接受省学位办的监督。

七、其他

(一)考试报名工作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按照学校本科生考务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考试成绩自下发之日起四年内有效,一次有效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只能用于向学校获得一个成人学士学位。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方案由安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