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量: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能力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 号)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 2021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 项目设置

2021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共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其中重大项目拟立项10项,重点项目拟立项60项,一般项目拟立项200项。

2. 申报对象

省内各研究生培养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省学位委员会各学科评议组、省级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均可组织申报。鼓励多校联合、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明确牵头高校及项目负责人。

3. 申报选题

申请人根据《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4. 申报限额

我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1项,一般项目申报限额3项。可申报学士学位工作改革与发展(学士学位管理和信息工作、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 机制建设等)相关选题。

5. 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6. 立项程序

1)单位推荐。各高校、省学位委员会各学科评议组、省级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做好项目遴选、限额推荐工作。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提出项目立项名单。

3)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定专家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立项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正式发文公布。

7. 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 5 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2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结项工作 

1. 结项原则

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同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广泛应用和交流推广。

2. 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19〕664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全部参加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

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 3),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3. 结项条件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要着重围绕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重点项目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

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两个以上(含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到,或由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

4. 结项程序

1)项目结项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成2021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专家审议项目结项材料,提出结项意见。结项意见包括:是否实现研究目标并完成研究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或任务者,不予通过结项。

3)省教育厅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结项意见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项目,在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省教育厅为项目完成人颁发结项证书。

5. 有关要求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相关信息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2)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1. 立项材料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附件5,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1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 年立项申请书_10459 郑州大学_张三.pdf),10月7日前提交至科研处邮箱:ayxykyc@126.com

2)本单位汇总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1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 PDF 版电子文档)。

2. 结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2021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请书》(附件7,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 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2021年结项申请书_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 年结项申请书_10459 郑州大学_张三.pdf),提交科研处

2)本单位汇总所有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1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8,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 PDF 版电子文档)。

3. 材料上传

高校研究生院(处)或指定部门登陆“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 ”( 网址 :http://zlbz.xwb.haedu.gov.cn,开放时间:2021 年 10 月 8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各项材料。

 

 

                                     科研处

                                                                                            2021年9月27日

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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