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4月)的通知》(教产专2022[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项目(附件2)。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各项目组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4月)的通知》(附件1)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要求,登录平台自行注册(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已注册过账户的老师可不用重复注册)。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在“条件查询”处可根据“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打开相应企业页面即可下载“高校申报书模板”填写。
二、各项目组与企业沟通后填写申报书提交学院审查汇总,教务处审批通过后交由教师个人扫描上传系统。项目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后,请各项目组尽快与企业确定协议签订事宜。
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申报书及协议内容,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院章)及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于报名截止后统一提交,附件3)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审批。待项目组与企业签订协议后,将协议交至科研处备案。
四、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科研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