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安阳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量: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才事业,充分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青年社科人才成长,不断促进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二届安阳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经研究,本届拟评选15名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科学公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我市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社科人才选拔出来,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优秀青年社科专家队伍,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的社科人才支撑。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勇于创新、成果突出,年龄在4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党政机关和其他不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单位可不受职称限制),2017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作为评选对象:

1.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含2项)以上;

2.主持并完成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获得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含2项)以上;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刊发表3篇(含3篇)以上学术论文;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合著须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并有明显标志);

5.在社科研究和社科普及工作中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相关荣誉;主持或参与本地区、本领域综合性工作报告和远景发展规划制定、起草工作(须有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须有采纳证明);

7.建有个人自媒体账号,同时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像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理论文章3篇以上,点击率达到10万以上。

在社科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奖励证书(成果、课题项目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含报刊封面);

3.著作原件一式两份、调研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工作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其它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工作业绩和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第十二届安阳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审表”一式两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

申报材料中的原件(著作、申报表除外),经现场验证后予以退回。

四、评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为:

1.个人申报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各县(市、区)由宣传部(社科联)会同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最终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负责推荐;高等院校由学校科研处负责推荐;市直单位由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推荐;市级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的人选,除学会(协会、研究会)党组织出具意见外,还应有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的推荐意见。申报人或被推荐者填写《第十二届安阳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审表》,并附有关申报材料报市社科联进行初审。

2.在初审基础上,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候选人。

3.对入选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和考察。

4.根据面试答辩和考察情况最终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5.予以命名。

五、待遇

1.授予“第十二届安阳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2.列入安阳市委组织部专业技术人才库和安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

3.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申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材料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5年4月8日

附件 第十二届安阳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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