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 (非密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量:

各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38号)、《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4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 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 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0:00至2026年10月18日16:00。

(二)推荐单位要对照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科研处

2026年10月8日

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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