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开展“优秀校友名录”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8  浏览量:

美术学院关于开展“优秀校友名录”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反映美术学院历届毕业生的良好精神面貌和骄人工作业绩,增强广大校友对母校的归属感、自豪感与责任感,给我院在校学生树立学习榜样,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奋发图强,成为更加优秀的人才,我院决定开展“优秀校友名录”征集活动,面向历届毕业生征集优秀校友典型事迹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美术学院历届优秀毕业生。

二、征集范围

1.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

2.业务骨干或在本职工作中获得殊荣者;

3.参加志愿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新疆公务员等基层服务者;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

5.曾被市(地)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作过专题报道者;

6.应征入伍表现优异者;

7.自主创业取得一定成就者;

8.海外学习取得优异成绩者;

9.在校生创业者;

10.取得其它突出成绩者。

三、征集时间

1.本次征集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4月20日。各位同学可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电子版自荐材料, 邮件主题栏请注明“美术学院优秀校友资料”字样。

2.以后每年同一时段进行充实更新。

四、征集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校友是学校建设发展的一项宝贵资源。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校友沟通、联系,收集、整理、宣传广大校友的突出业绩。

2.我分院会将筛选出的优秀校友典型事迹材料上报学校,供学校编辑出版《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校友名录》及学校官网宣传报道使用。

3.各行政班和思政辅导员可主动推荐优秀毕业生。

4.除上述方式推荐以外,分院也接受校友自荐报名。

(二)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或创业情况、工作经历与历任职务、所在单位背景(例如规模、产值、在本行业地位等)、主要工作业绩、立功授奖、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情况等。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全面详实、真切感人,语言精练,可为报告文学、人物通讯、个人专访、事迹简介等形式,涉及到数字的要准确、具体。

2.被推荐校友要认真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自荐)登记表》,与事迹材料一并上交。若条件允许,请尽可能配上图片和视频资料。

3.提交优秀校友工作照、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飞   王  振

电    话:0372-2171125

电子邮箱:383496536@qq.com联系地址:教学楼A4-202东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自荐)登记表》

                         

                                     美术学院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自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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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签名:                  (盖章)

注明:如果是校友自荐,则“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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