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
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地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师德典范,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大力弘扬全省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总结经验,激励先进,促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再上新台阶,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推荐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体专任教师。
(二)表彰名额
全省高等学校共评选表彰师德标兵2名、师德先进个人20名。各分院、教学部最多上报1名候选人,经校内评选、研究后,我校最终推荐1名候选人至省教育厅。
二、评选条件
1、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
3、呵护生命,启智求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德育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循循善诱,精心辅导,后进生转化工作成绩显著;关心帮助困难学生,耐心解决弱势学生的各种困难,深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4、创新进取,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能坚持学习,拓宽知识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5、2014-2015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一等。
6、任职以来获得过校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7、2014-2015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评教结果均为全校排名“优秀”(评教结果可到教学促进办公室查看)。
8、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于6月15日前上报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近五年来的科研和论文情况。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验。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315人事处办公室,联系人:师文,联系电话:0372—2171066,电子邮件:ayxyrshc@163.com。
附件:豫人社办〔2016〕6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