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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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及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8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

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广大教职工中开展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三育人标兵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爱岗敬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为人师表、育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教职工。

、评选范围

  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且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专职教职工。

学校副处级及其以上领导除分院党总支副书记外),不参与本次三育人相关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专任教师)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能够以人为本,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书育人实例突出,效果显著

(2)在业务上,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教风端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学生的爱戴和教职工的赞扬。

(3)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优异,2015-2016学年两学期在分院评教活动中平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在分院绩效考核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评教结果请联系教促办

(4)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教书育人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创建民办一流大学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机关各处室行政人员、分院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及生活老师)评选条件

(l)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2)有热心为师生服务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一心扑在工作上,真抓实干,深入基层为师生服务,成绩显著,2015-2016学年两学期绩效考核在本单位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3)努力钻研业务,能自觉地将管理和育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密切联系群众,率先垂范,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关心教职工的疾苦,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校车队司机、基建处技术员、保卫处保安后勤服务公司工勤人员) 评选条件

(l)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真正作到以人为本,以全力为教学、科研,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尊师爱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热情、技能娴熟、服务质量优异,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好评。

(二)三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教书育人标兵必须是2015-2016学年至少一学期学校评教活动中成绩为优秀,并同时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一等

2、 管理育人标兵必须是2015-2016学年至少一学期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一等,两学期均为一等者优先考虑

3、 服务育人标兵必须是2015-2016学年至少一学期考核为一等或优秀者,两学期均为一等者优考虑

、评选比例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分配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按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10%推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按相关单位总人数的8%推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按相关单位总人数的4%推选。评选指标限额的确定实行四舍五入

(二)三育人标兵指标限额分配

 教书育人标兵在本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中按 40%比例择优评选;管理育人标兵在本次管理育人先进个人中按 40%比例择优评选; 服务育人标兵的评选,按本次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总数的20%择优评选

、评选办法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各评选单位在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先按评选指标限额的两倍数额民主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以相对多数票当选,若候选人并列数超过候选人限额时,在并列候选人中再次按候选人限额推选,直至符合候选人限额;候选人向到会人汇报个人工作后,由到会全体人员在候选人中按指标限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经本单位领导审议批准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各教学单位、行政处室自行按以上要求进行评选。校办党办人事处外事办网络中心财务处教促办评估办招就处保卫处、校车队基建处由于部门人员编制少,需要先推荐候选人,再参加行政综合组联评推荐候选人名额:校办、党办2人,人事处、外事办1人,网络中心2人,财务处2人,招就处2人,教促办1人,评估办1人,保卫处1人,校车队1人,基建处1人。请按照条件要求上报候选人,逾期未报,视作放弃,若校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未通过候选人,不得另报他人。

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及三育人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贺海鹏 

  成员:宫宝安、张怀文、赵振、刘锋辉

行政综合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宫宝安、赵振刘锋辉

成员:江华伟、王宇、张宇、王飞、王国强、赵吉、曹东方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分为个单独系列参加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系列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宫宝安、张怀文  

成员:肖强、连莲

教学秘书系列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宫宝安 

副组长:张红绪

成员:王永国、周国瑞、刘华、刘福泉、王志安、张丽平、赵志华、任舒、张荣芳、王金凤

辅导员系列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张怀文

副组长:肖强

成员:华国正、崔永强、班惠菊、王战、熊思彬、李涛、郭巧丽、王振、何晨

(二)三育人标兵评选办法

三育人标兵由学校三育人标兵评选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推选的三育人先进个人中选出。

各分院、教学部按照三育人标兵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3)将推荐表报送至人事处,学校三育人标兵评选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比例评选出三育人标兵。其中,从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中评选标兵11人,从管理育人 先进个人中评选标兵6人,从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中评选标兵1人

、注意事项

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在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者;

2、违犯党纪或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3、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制造矛盾、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在教职工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安心教学、管理工作,不听从领导工作安排者;

5、从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6、在本学年外出学习、进修时间超过应上班时间三分之一者。

评选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在74日下午3点前完成并将名单、推荐表报人事处李志敏老师处。被评选的三育人先进个人,须填报《安阳学院 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符合标兵评选条件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另需填写《安阳学院三育人标兵推荐表》一份(在人事处网站按系列下载相应表格),盖单位公章后一并交至人事处。

附件:1安阳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安阳学院三育人标兵推荐表

3、安阳学院2015-2016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及标兵推荐名额

 

 

安阳学院

(原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2016年6月28 

 

附件1:

安阳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岗位/

职务

 

学历

 

职称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单位负责人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安阳学院三育人标兵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岗位/

职务

 

学历

 

职称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单位负责人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安阳学院2015-2016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及标兵推荐名额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8人)

单 位

先进个人

标兵

单 位

先进个人

标兵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1

财会学院

 4

2

文学与传媒学院

4

2

外国语学院

 5

2

建筑工程学院

3

1

航空工程学院

 3

1

美术学院

2

1

音乐学院

 2

1

思想部 体育

2

1

 

 

 

管理育人先进个人(14人)

 

 名 

 

 名 

教务处  科研处  

1

教学秘书

1

学生处  校团委 

心理咨询中心 

1

思政辅导员

3

公寓辅导员

1

图书馆

1

生活老师

2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1

后勤服务公司办公室

1

校办 党办 

人事处 外事办 

网络中心 财务处 

教促办 评估办

招就处 保卫

2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6人)

 

 名 

 

 名 

保卫处(保安)

 1

校车队 基建处

后勤服务公司

工勤人员

 4

 

 

合    计: 48

 

上一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新聘教职工报到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