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人事处
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体教职员
基本信息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体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10点前统计汇总完毕,将电子版发至QQ:836109496。
二、有关要求
(一)统计要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为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决策参考等价值,统计信息必须经过本人填写核对,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悬空估填上报。
(二)表格需填写全面、完整,不得留空。
(三)统计范围:全体专兼职教师,各行政处室人员(包括保卫人员),学工系统人员;不包括后勤服务公司工勤人员,膳食服务中心人员。
(四)各单位人员信息排列顺序:
1、各分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按照入职先后顺序)→兼职教师;
2、各行政单位:按照级别由高到低顺序;
3、学工辅导员:思政辅导员按照文传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经管学院→财会学院顺序,公寓辅导员及生活老师按照公寓楼号顺序。(由学生处负责统计)
(五)今年所用的“安阳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员信息统计表”,已上传至群文件。请各单位负责统计人员及时下载使用,填写准确无误、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
(六)要做好年度间衔接,相同年度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去年统计有误,今年可以更正)。
(七)此项统计工作由我处师文老师负责,各单位须指派工作认真且熟悉业务的同志具体承担此项工作。
请校属各单位及时启动此项工作,以确保将统计信息表按时上交人事处,顺利完成本学期此项工作。
安阳学院人事处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