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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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3-18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引导教师潜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打造一流教育,表彰在教学一线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长教学质量奖是学校教学领域的最高荣誉奖,设有校长教学质量奖、校长教学质量奖提名奖和校长教学质量奖入围奖三个奖项。

第二条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成立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相关工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各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组成,负责做好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推荐对象及数量

第四条 推荐对象

在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 评选名额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名额7名,校长教学质量提名奖评选名额8名,校长教学质量入围奖评选名额 10 名。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六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忠实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在师生中形成良好口碑,赢得高度赞誉。同等条件下,凡获得过校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一线,勤勤恳恳,近两年连续承担教学任务,并超额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

(三)认同学校文化,且积极响应教学单位做好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精良并具有本学科的特色,能结合主讲课程的特点,融会贯通地使用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及互动式教学等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五)近两学年中,每学年至少有一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其他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等级。

第七条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一)积极从事教学、教改研究,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或主持完成校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以上;或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1 篇以上;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和教研室活动,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主持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者参加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撰写工作,主编、副主编撰写 2 万字以上,参编撰写 5 万字以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翻译10万字以上/部);

(三)获得过厅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校级以上教学工作相关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校级教学技能大赛、信息技术类大赛二等奖以上等荣誉;

(四)指导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凡辅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优先认定满足该条件。

第四章  推荐与评选程序

第八条 教师申报及所在教学单位推荐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填写申报简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教师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采取实地听课、随堂评价等方式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选拔推荐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20%的候选人(推荐名额不足 1 人的按1 人推荐)。

(三)各教学单位上报候选人,填写本单位候选人汇总表,连同候选人的申报表、符合条件的佐证材料以及候选人参评学年所讲授课程的教案、课件和教学进度表等报送至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第九条 学校资格审查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初评候选人。

第十条 学校初评

(一)初评主要对初评候选人的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及学生到课率等进行评议,并采取随堂听课及学生随堂评教的方式对初评候选人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的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二)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委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通过随堂听课及学生随堂评教,对初评候选人进行评价考核,根据每位初评候选人得分高低选出不超出评选名额80%的终评候选人。

第十一条 学校终评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所有终评候选人进行观摩教学(观摩教学的评分标准另行制定),根据每位终评候选人的初评结果、观摩教学效果,按 6:4 的权重计算出总分,并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第一至七名的确定为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候选人,第八至十五名为校长教学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候选人,第十六至二十五名为校长教学质量奖入围奖获奖候选人。

第十二条 学校审批及公示

经学校会议研究、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表彰;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请复议,由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做出复议决定。

第十三条 表彰奖励

(一)学校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获得校长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奖励现金15000元,获得校长教学质量奖提名奖的教师奖励现金10000元,获得校长教学质量奖入围奖的教师奖励现金5000元;

(二)获得校长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在满足有关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前提下,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在外出培训学习、评优评先等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五章  附  则

(一)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二)各教学单位应确保所推荐教师申报时近两学年每个学期均承担有教学任务,以便于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对其教学进行督导评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三)已获得过校长教学质量奖相关奖项的教师,不得连续参评;

(四)首次参评教师的科研成果、荣誉和其他相关成绩须是近三学年内取得的;非首次参评教师的科研成果、荣誉和其他相关成绩须是近两学年内取得的;所有申报材料的取得时间截至评选当学年末。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阳学院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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