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安阳学院关于开展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3    阅读次数 :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按照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安院字2022166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认定

1.申请人需填写《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 1),并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纸质版复印件和电子版扫描件。

2.申请人需将本人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等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将相应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成一个 PDF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3.申请人还需提交拟主讲课程1/3以上的教案至所在学院(部),由所在学院(部)组织进行听课考核。

(二)直接认定

目前已在教师岗位上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支撑材料,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4月14日-4月18日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于418日下午16点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认定申请。

(二)学院(部)考核4月19日-4月24日

1.各学院(部)统一安排申请进行试讲,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听课,填写听课考核意见。

2.各学院(部)对申请人填报的认定申请表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步审核,在每份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学院(部)

公章,附在《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后,结合听课意见,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在对应栏目内填写审核意见。

3.各学院(部)需在424日上午10点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复印件、签有审核意见的认定申请表、《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汇总后交至人事处,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4月25日-4月28日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查申请者岗前培训达标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效果、教学能力等业务情况审查,人事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认定资格审查。

(四)学校认定(5月12日前

将认定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呈报校长签批发文公布。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程序做好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资格审查、认定等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规范、有序推进

 

附件:1.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人:梁双璐  张圆圆

联系电话:0372-2171068(安阳校区)

0373-6332066(原阳校区)

   箱:ayxyrsc315@163.com (安阳校区)

          yyxqrsc@163.com    (原阳校区)

                                 

 

安阳学院 

20234月13

安院字166号 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pdf
附件1 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 安阳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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