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办实事、求实效的中层干部队伍。经学院董事会和院领导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岗位
(一)副处级岗位(5个):
系副主任1名、系党总支副书记2名、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
(二)正科级岗位(1个):
保卫处科长1名(限男性)。
(三)副科级岗位(3个):
教务处课务科副科长1名、学生处学工科副科长1名、系教学秘书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要求上进,热爱学习,追求进步。
2.熟悉高等教育及本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开拓进取精神,有胜任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强的大局观念。
3.讲实话、办实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团结合作。坚持原则,谦虚好学。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资格
1.竞聘系副主任岗位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竞聘基建处副处长、保卫处科长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学院工作1年以上(含1年)。
3.竞聘系党总支副书记、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的党龄。
4.竞聘系党总支副书记、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学生处学工科副科长一般应在学生工作一线工作1年以上。
5.竞聘系副主任、教务处课务科副科长、系教学秘书一般应熟悉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6.竞聘基建处副处长应具有一定的基建工作经历。
7.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程序办法
(一)自荐申报
按公布的岗位及竞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自荐申报,并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于8月25日下午16:00前交至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照竞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有效人数。
(三)公开竞聘
8月27-28日,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笔试、机试、面试、民主测评、考察,形成拟任人选建议方案。
(四)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五)公示后的拟任人选报学院董事会审定。
(六)聘任
按照学院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职工树立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加本次竞聘工作。
(二)竞聘工作未完成前,原单位工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
(三)凡申报中层干部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
(四)学院加强对竞聘工作的全面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不正之风。全院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不允许任何人拉帮结伙,弄虚作假。对竞聘中的违纪行为,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学院各单位大力宣传、认真组织,促使学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人事处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