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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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2号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第二次干部岗位竞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9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人事处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第二次干部岗位竞聘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办实事、求实效的管理团队。经董事会校领导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第二次干部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共1个)

膳食服务中心副科长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要求上进,热爱学习,追求进步

2有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有胜任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强的大局观念

3讲实话、办实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团结合作。坚持原则,谦虚好学。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校工作及以上。

三、程序办法

(一)自荐申报

按公布的岗位及竞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自荐申报,并填写《安阳学院岗位竞聘报名表》。于10205:30前交至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照竞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有效人数。

(三)公开竞聘

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形成拟任人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聘任

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职工树立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加本次竞聘工作。

(二)竞聘工作未完成前,原单位工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

(三)凡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安阳学院岗位竞聘报名表》。

(四)学校加强对竞聘工作的全面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不正之风。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不允许任何人拉帮结伙,弄虚作假。对竞聘中的违纪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学校各单位大力宣传、认真组织,促使学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附件:《安阳学院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

 

 

安阳学院人事处

   2016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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