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
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科学评价我校教职工工作表现、实绩和质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学期绩效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宫宝安
副组长 张怀文 刘锋辉 赵 振
成 员 张红绪 江华伟 肖 强 张 宇 王 宇
周国瑞 刘 华 刘福泉 王志安 张丽平
赵志华 任 舒 张荣芳 柳瑞波 赵 吉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在岗工作满十四周的学校专任教职工。学期中间竞聘上岗或调岗的人员若在新岗位工作不满十四周,按照原工作岗位予以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人员分类,按照以下三类进行考核:
(一)机关及分院(部)管理人员
机关及分院(部)管理人员主要考核管理能力、敬业精神、服务水平、考勤情况、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履行岗位职责等内容。
学校中层干部还需考核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水平、工作作风、协调能力等内容。
(二)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的考核依据《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中的规定为重要依据。主要考核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教学效果、科研等内容。
(三)辅导员
辅导员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和管理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学生中特殊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学生意见反馈、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等内容。
四、考核办法
(一)校级领导
由董事会组织考核。
(二)各行政处室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
由各分院(部)对各行政处室学期工作的进行民主评议,成绩汇总后报董事会审核。
(三)行政职员(科级及以下)
1、行政处室除负责人以外,编制4人以上的单位
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2、行政处室除负责人以外,编制4人(含)以下的单位
除单位负责人对本处室职员考核外,需参加联评考核,考核成绩各占50%,汇总为最终成绩。所在单位负责人对行政职员的考核依据《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行政职员学期绩效考核细则》。
(四)各分院院长、副书记
根据所在分院(部)学期“重点工作”和“常态化工作”的综合排序进行考核。
(五)专任教师
由分院(部)负责人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办法可依据《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考核细则细化、完善,具体考核细则需要上交人事处,供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讨论。
(六)教学秘书
采取本单位考核与联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联评由教务处对教学秘书进行评议和教学秘书同行互评组成,分别占考核成绩的30%和10%,本单位考核分数占60%,汇总为最终成绩。本单位对教学秘书的考核依据《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教学秘书考核由教务处进行组织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七)思政辅导员、生活辅导员
实行每月考核制,考核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2日下午3点,在学校第一会议室召开考核领导小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布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工作,并组织行政处室中层干部及各分院(部)民主互评。
(二)2016年3月8日上午9点,在学校第一会议室召开行政处室职员绩效联评会议。
(三)2016年3月9日前,请教务处将各分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四六级考试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关率数据报送人事处;科研处将各分院(部)被考核教师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完成的科研工作量数据报送人事处;教促办将各分院(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教师比例数据报送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将2016年度各分院学生考研率数据报送人事处。
(四)2016年3月7日前,请各行政处室将本单位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五)2016年3月15日前,请教务处将各分院(部)教学秘书绩效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六)2016年3月18日前,请各分院(部)将本单位被考核教师绩效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七)2016年3月22日前,人事处汇总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情况,报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定。
(八)2016年3月23日—2015年3月25日,对结果予以公示,有不同意见者可向所在部门或人事处反映。
六、材料要求
(一)各行政处室负责人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明细表》,上报纸质版、电子版至人事处师文老师,模板见附件。
(二)各分院(部)负责人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秘书绩效考核明细表》,上报纸质版、电子版至教务处王永国老师,模板见附件。
(三)各分院(部)教学秘书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表》,上报纸质版、电子版至人事处师文老师,模板见附件。
(四)请教务处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秘书绩效考核结果表》,上报纸质版、电子版至人事处师文老师,模板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及时向教职工传达学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通知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
(二)考核对象和测评人员都要正确对待学期绩效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测评。
(三)各分院(部)教学秘书及行政处室参加联评的人员需提前准备好2-3分钟的述职报告。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明细表》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秘书绩效考核明细表》
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表》
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秘书绩效考核结果表》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人事处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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