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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阳学院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08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按照《安阳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党委、省学联、学校团委的批示精神和关于召开安阳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现就安阳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为学代会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学代会拟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

二、选举单位的划分

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单位按分院团委划分,共分为13个单位,分别为:航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财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三、大会代表名额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代会名额为222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四、大会代表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议事能力。

4.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完成学生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5.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6.坚持原则,以对学生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学生组织和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权利。

五、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召开各团支部大会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提交本单位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2.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选举正式代表时,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正式代表要考虑到各方面的代表性(如男、女比例,干部、群众比例等)。

六、注意事项

1.代表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学生反复酝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提名,按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指定。

2.代表选举过程中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广大学生,受到学生的拥护、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的学生代表。

3.代表选举工作要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选举规则的程序选举产生代表,若发现代表的提名、选举不符合程序,将责令重新选举。   

    

    附件:1.安阳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

2.安阳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安阳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单

4.关于选举产生×××出席安阳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

5.关于报送安阳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材料的说明

 

           共青团安阳学院委员会     安阳学院学生会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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